
喜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1名检察官受到表彰
日前
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表彰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其中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1名检察官受到表彰
他就是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韦瑜
韦瑜始终坚守忠诚于党、忠诚人民、忠诚法律的从检初心,践行担当为民的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公务员”。
韦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各方面的学习,自觉从中领悟、探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理念、思路及方法,不断筑牢忠诚、干净、担当思想根基。持续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以“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新时代西畴精神勉励自己,严格用制度和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敢于担当作为,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高自身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
积极探索“1+1+N”模式,开启法治成效建设新旅程。韦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探索“1+1+N”生态赔偿模式,大胆运用公益诉讼“替代性赔偿”思维,与文山市林草局联合成立了全省首个“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办公室”,并设立第一期生态修复基地60亩,通过要求涉案人员进行异地补植来达到教育惩戒和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林业行政执法难的困境,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的办案效果。
办理“文山市首例社会治理类公益诉讼案”,推动“城区文明规范养犬”制度化、长效化。工作中,他带领办案人员走访了8家行政主管部门,对40余名随机市民、环卫、物业、社区服务站等一线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通过公开听证,规范文明养犬行为融入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山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同步正式发布《文山市城区犬类规范管理告知书》,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成功办理“三鑫商贸城消防安全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针对三鑫商贸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采用“边治理边经营”的方式现场办公,促使企业前后投入1100万元进行整改,周边的商户和住户均拍手叫好。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安全生产类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发布,并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利剑作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立办生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推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共清除各类生活垃圾300余吨。深入开展对暮底河水库、布都河水库等重点水源地保护、对老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修复水库防护栅栏3.2公里,清除水库周边生活垃圾及农用粪肥,建立对水库安全定期巡查机制,挽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十余只。2023年,盘龙河河段清“四乱”问题行动被云南省河长办、省检察院作为2023年度云南省“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典型案例发布,近年来,共收缴到生态损害赔偿金和提出惩罚性赔偿共计300余万元。
韦瑜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牢固树立党建+检察业务“一盘棋”思想,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检察职能,统筹法治宣传、城管革命以及基层治理一网兜、“普法强基”等工作,以“六进”为抓手,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文山、平安文山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文山市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普法强基工作队、“三官一师”“第二班主任”责任,重点对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意识。
韦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政治部检察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态化加强检察人员廉政教育,杜绝检察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干预司法办案等违规违纪行为。生活中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近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尽管从检时间不长,但韦瑜充满信心,不惧风雨,勇于挑战。他常说:“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我将砥砺前行,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用自己的青春为共和国的检察事业添光增彩!”
(来源:文山市检察院)
(编辑:周秋 排版:陆军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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