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执行不放弃 十八年积案终化解
发布时间:2018-05-31 16:14:03
日前,文山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件历时十几年的执行积案,帮助申请执行人王某追回故意伤害案的赔偿金两万余元。
1999年,杨某、柏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独子王某祥在文山古木街上打架斗殴,在斗殴过程中,杨某、柏某及同伙用刀、枪将王某祥打成重伤最后抢救无效死亡。2000年11月20日,杨某、柏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被告人杨某、柏某各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一万元。杨某、柏某负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一晃眼,距离该判决书生效已过去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间,杨某又先后两次被判刑,十八年的时间杨某几乎都是在监狱中度过,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只得两次中止执行。直到今年5月,执行干警发现杨某的账户中有存款,具备赔偿能力,遂及时出动实施扣划。5月11日,年逾古稀的王某在失去独子后的第十八个年头终于领到了这笔原本以为已经领不到的赔偿款,老人激动不已,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久久不放开。
十八年,辗转前后三次执行,被执行人又是进出监狱的“常客”,这无疑给执行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但是,法院执行干警不放弃,虽然时间长了点、难度大了点,但是看见领到执行款的老人激动的泪水,执行干警更加坚定了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报送单位:文山市人民法院 作 者:马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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