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山州探索建立“法治督察+纪检监察”新机制
近年来,为进一步发挥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中的推动作用,文山州探索建立“法治督察+纪检监察”新机制,有效推动司法行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力。截至目前,共对2022年以来的1147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复盘清理,梳理出142条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01人。
建立协作机制,夯实法纪基础。州委依法治州办、州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法治督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将法治督察、监督执纪执法和巡察工作有机融合,系统规范了强化工作协同配合、加大沟通交流力度、交流共享工作成果、规范线索移交工作、严肃各项工作纪律5条协作配合机制,为双方日常协作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畅通了渠道,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沟通联系,打通监督壁垒。通过召开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席会议、邀请列席依法治州工作专班会议等形式,研究案件事实认定、性质认定、法律依据、处理尺度等案件问题,以及案件线索发现、案件线索梳理、案件线索移送方式等规范线索移交工作事项。2022年以来,邀请纪委监委列席依法治州工作专班会议3次,协助州委巡察办完成了对3家单位的巡察工作。
分享协作成果,形成共管合力。州委依法治州办将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等通报州纪检监察机关、州委巡察机构。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情况纳入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州委巡察范围,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从单一向整合转变,实现优势互补。截至目前,全州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从2019年的47.8%下降至2023年的15.7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9年的26.2%上升至2023年的93.59%,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从2021年全省排位第15名上升到2022年、2023的全省第1名,法治政府建设和争先进位工作取得跨越式成效。
(来源:文山州司法局)
(编辑:周秋 排版:张振飞 责编: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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