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规范解民忧 助力营商一片情——王春明
王春明,中共党员,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文山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立足本职工作,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利益,把为民服务放在心间,把忠诚履职落在行动。2023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 王春明一直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认真做好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公安经侦部门执法公信力,积极做好涉众涉稳风险排查工作,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和经济风险向社会稳定甚至政治安全领域传导。2023年,参与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排查3次;撰写风险排查调研报告3篇;2023年,撰写的《当前文山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警务合作存在的困难及对策》执法类调研文章荣获云南省警察协会2022年度警学理论征文二等奖。2020年至今,王春明持续组织全州经侦部门深入推进“积、挂、访”案件清理化解工作。截止2024年3月1日,组织清理排查全州经侦部门成立以来历年积案731起,化解619起,化解率达84.68%;“积、挂、访”案件清理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得到省、州公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23年,他核查中央、省委巡视组、公安部12389网转办信访案件、投诉事项3件;梳理排查重点信访积案3起,化解3起,化解率达100%;“涉企挂案”1起,办结1起;办理经济案件刑事复核5件,提交案件复核意见5份,均未发生申诉或信访情况。不仅如此,王春明还积极落实经济犯罪案件举报中心机制,主动对接人民群众诉求,推动接报案、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共接省厅、纪委监委、法院等上级转办、群众控告举报案件线索15起,审查并依法流转办理案件15起,努力做到控告举报案件、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推动规范执法办案的同时,王春明突出“护企、促商、利民”重点工作,使得便民利企服务更加务实。2023年,他积极参与到“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中,走访企业30余家;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62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加强与工商联、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参加座谈企业26家;受商会、协会、民营企业和企业法人邀请进行相关法律授课3场次;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3件。所在部门与文山州工商联共建,着力强化学习引领,确保思想根基“牢”;着力强化联手共建,确保联系桥梁“通”;着力强化保驾护航,确保打击主业“强”;着力强化联手共治,确保防范工作“实”;着力强化高质量发展,确保机制保障“新”--“五个着力”沟通联合机制做法被评为2022年度、2023年度全国、全省先进典型事例,并在全国、全省推广学习借鉴。 作为2023年州级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普法第八工作队员,王春明承担着富宁县普法培训、督导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任务,他下沉乡镇、村寨,同村组干部、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共同参与“千个案例进万村”“千个单位包万村”“千名干警抓千村”“千名干警挂万班”“千场文艺演出进万村”——“五个千万”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宣传工作,深入基层收集诉求5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件,为人民群众纾困解忧,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法治氛围,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5年的从警生涯,王春明一直战斗在公安事业的前沿阵地,从普通社区民警、派出所副所长、副大队长,再到经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他时刻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秉承着“事实为根本、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宗旨和办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执法理念,诠释着人民警察的责任和担当。 (来源:文山公安) (编辑:周秋 排版:冯明兰 责编:郑泽娅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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