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赞!三位小学生救助呆萌“猫头鹰”获表扬
发布时间:2024-03-12 11:19:11
近日
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动物
奄奄一息地停歇在路边
精神状态很不好
幸好
砚山县第三小学的三名小学生发现
并将它送到了公安机关
经过专家鉴定
这只可怜的“猫头鹰”
真实身份其实是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仓鸮,又名猴面鹰
经过民警两天的精心喂养
仓鸮各项生命体征
逐渐恢复正常
精神状态良好,活动自如
满足放生条件后
民警便将其放归了大自然
救助了仓鸮的三名小学生,
因为他们的爱心和勇气
被学校点名表扬
同时
砚山县公安局对他们的行为
给予了高度评价
并颁发了奖状
以表彰他们的善举
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鼓励
更是对全社会
保护野生动物的呼吁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禁止非法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所有物种。野生动物身上往往携带很多病菌,并不宜食用,且盗猎、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受伤或者被困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实施救助。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砚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编辑:董飞 排版:冯明兰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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