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三位小学生救助呆萌“猫头鹰”获表扬

发布时间:2024-03-12 11:19:11  

近日

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动物

奄奄一息地停歇在路边

精神状态很不好

幸好

砚山县第三小学的三名小学生发现

并将它送到了公安机关

经过专家鉴定

这只可怜的“猫头鹰”

真实身份其实是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仓鸮,又名猴面鹰

经过民警两天的精心喂养

仓鸮各项生命体征

逐渐恢复正常

精神状态良好,活动自如

满足放生条件后

民警便将其放归了大自然

救助了仓鸮的三名小学生,

因为他们的爱心和勇气

被学校点名表扬

同时

砚山县公安局对他们的行为

给予了高度评价

并颁发了奖状

以表彰他们的善举

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鼓励

更是对全社会

保护野生动物的呼吁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禁止非法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所有物种。野生动物身上往往携带很多病菌,并不宜食用,且盗猎、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受伤或者被困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实施救助。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砚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编辑:董飞 排版:冯明兰 责编:侯佑琴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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