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形式宣传!富宁县检察院使《信访工作条例》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4-05-21 16:50:50  

今年以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划”重点、“广”覆盖、“明”是非等形式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使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制作手册“划”重点

把《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编成解读手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及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表达诉求。

集中宣传“广”覆盖

利用赶集日、宣传月,深入到社区、学校、广场开展《条例》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和现场解说,向群众宣传《条例》精神,将《条例》送到群众身边。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人。

日常宣传“明”是非

将《条例》解读手册印发至各部门,通过日常调解办案过程中对《条例》的宣传,主动向来访人员、诉讼参与人等发放并现场解答、普及《条例》精神,讲明依法信访的重要性和非法信访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全方位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解读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来源: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娟 排版:陆军 责编:谢思思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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