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耍小聪明套用医保资金,检察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出手~
“我自己医保卡中的钱不就是我自己的吗?怎么我‘变通’一下拿出来用还成了非法占有?而且还是诈骗?” 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是否愿意认罪认罚的提问,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百思不得其解。
原来,2022年9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耍了一点“小聪明”,先后11次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的方式,将自己医保账户中的6809元医保资金套现并使用,后张某某先后被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西畴县公安局立案调查、侦查,并于2024年3月11日以涉嫌诈骗罪移送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于今年3月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但是,诉讼过程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在内的不少人还是对“医保卡内的钱是谁的钱”表示疑惑。
为准确适用法律,办案人员及时联系先后在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工作,被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陈梦同志,由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一起答疑解惑,解开医疗保障金的“神秘面纱”。为保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4月9日,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某涉嫌诈骗案进行公开听证,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3人受邀担任听证员,陈梦同志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听证并开展释法说理。
“根据《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属于个人,但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医疗费用支出,严禁任何形式的提现或其他非医疗用途。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伪造或使用虚假处方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医保资金被套用,影响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时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救命机会!”
在听证会上,特邀检察官助理既释明了与医保资金有关的法律法规,又向大家说明了医保资金的不同之处、重要意义和被套用的社会危害。
听证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还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制度的法律规定,出示案件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当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受邀参加听证的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部分乡镇卫生院有关负责同志围绕听证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3名听证员经单独评议后发表了听证意见。
特邀检察官助理是人民检察院按照一定程序聘请的行政机关或者社会组织人员,在办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对有关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者指导参与案件办理工作。2022年4月,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共聘请了1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本案是特邀检察官助理首次参加刑事检察案件办理工作。
下一步,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这一“智慧外脑”,适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案件,尽最大努力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良好的履职环境,虚心听取、认真研究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出的意见、建议,让特邀检察官助理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来源:文山州检察院)
(编辑:刘虹 排版:张振飞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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