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和美乡村,砚山检察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22 10:33:50  

近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各乡(镇)政府等18个单位,针对农村消防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以及整改方案进行磋商。

磋商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消防安全警示宣传片,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通报了相关案件办理情况,砚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禁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通告》。此次磋商会议确认了消防安全预防不力的事实,并确定整改措施,被立案的行政机关需在30日内书面将整改情况回复砚山县人民检察院。

下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的认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消防工作格局。

(来源:砚山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思思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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