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足不出村就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发布时间:2024-01-31 17:03:39  

近日,广南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官能动履职主动深入旧莫乡猫街村委会红洞小组对一起邻里轻伤害案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鲁某某与被害人因邻里之间一些小事发生不愉快后,鲁某某捡起石头打向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二级。事后,双方都不愿意让步,矛盾迟迟得不到化解。案件检察官主动发挥检察履职能动性,本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衷,为双方解开心结,通过走进家里话家常的方式,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从矛盾的根源给案件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重普法,化矛盾”,为鲁某某分析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让其对自身粗莽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有清醒的认知。鲁某某当场表示悔过并愿意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同时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给被害人道歉。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鲁某某当场支付赔偿款给被害人。被害人接受了道歉并现场出具了谅解书。双方最终把心中的芥蒂放下,握手言和。

检察官强化诉源治理,以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体会得到的实际行动开展释法说理,将一场矛盾化解院坝会变为法治课堂,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周围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达到了“办理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来源:文山州检察院)

(编辑:谢思思 排版:冯明兰 责编:郑泽娅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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