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有老 兴街法庭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4-10-11 17:09:23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

尊老敬老是一种传统美德

近日

西畴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当庭上有老

看兴街法庭如何“适老诉讼”

基本案情

年过60的徐大爷,在云南省文山市市区有一套商品房,于2024年3月初出售,在还清房贷后还剩20多万元。2024年3月中旬徐大爷将房款中的20万元分给了两个儿子,考虑到二儿子替自己还过房贷,便分给了二儿子15.17万元,大儿子4.93万元。在分完房款后,两个儿子便不再过问老人生活。于是,徐大爷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两个儿子归还所分房款,并尽赡养责任。

既要快 又要好

在收到起诉状后,兴街法庭为徐大爷开启了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了办理流程,并由专人为其提供“一对一”导诉服务和帮办服务,案件在当天立了案。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随即通知了两个儿子到法庭进行调解。徐大爷表示,起诉两个儿子还钱主要是其赡养问题没有着落,如果赡养问题不能解决就要求还钱。二儿子表示,在扣除房贷后自己还剩4万元,可以赡养父亲。大儿子也认可自己拿了父亲的4.93万元,也愿意赡养老人,但自己分的钱少赡养老人应少承担一点。

承办法官针对原被告双方不同心理,找准切入点,从法律、伦理、亲情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

“你们的父亲年纪已经大了,在卖了房产以后,给你们兄弟两个都分了房款,你们拿钱的时候倒是爽快,怎么房款拿了以后就不过问老人的生活了?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况且,法律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朴实生动的语言和释法说理,让两个儿子陷入了沉思。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每人每月支付徐大爷1000元赡养费,徐大爷撤回要求两个儿子归还房款的起诉。至此纠纷当场得到化解。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不到一天,兴街法庭为徐大爷解了烦心事。

近年来,兴街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建立了涉老案件“绿色通道”,为老年群体提供安检优先、咨询优先、立案优先等诉讼服务。在立案窗口配齐眼镜、轮椅、药箱等设备设施,优化老年人诉讼服务体验。同时,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建立专业导诉队伍,为老年当事人提供“一对一”导诉服务,并加大诉讼制度倾斜,进一步降低了老年群体诉讼成本。注重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提供上门诉讼服务,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守护“夕阳红”。

(来源:西畴县人民法院)

(编辑:刘虹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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