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化“企”愁

发布时间:2024-02-28 10:55:06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压缩涉企案件办理时限,是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有力途径。近日,富宁县人民法院用“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组合拳,1天完成5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诉前调解,高效办理涉企合同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审判减负,绘就人民调解新“枫”景。

2023年,林某因到富宁县从事铝产品经营项目,先后入住了富宁县户联小镇酒店等五家酒店,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其无力支付上述酒店的住宿费共计6万余元,富宁户联小镇酒店等五家酒店遂将其诉至法院。

事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法院收到该案并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后,及时将案件委派到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开展调解。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经过了解,调解员发现原、被告之间不仅仅是简单的旅店服务合同纠纷,双方之间长期合作,除了案涉的合同纠纷,双方还存在其他关系,也掺杂了其他情谊行为,不能简单就案办案,否则将导致一案结多案生的情况。根据案件情况,向双方当事人明利弊、释法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司法确认。

这5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富宁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是深化诉源治理的一个实在举措,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生动司法实践。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法院将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以高效司法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富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郭韦 排版:张振飞 责编:郑泽娅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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