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法院下发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19-07-31 10:24:24   阅读 6959  

文网讯 7月15日上午,文山市法院法官及法警跋涉来到文山市东山乡某村,对申请人吴某成向文山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作深入调查,并于查清事实后于7月19日向相关人员和部门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



吴某成诉其子吴某光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案系文山市法院近年来首例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案件受理后,因情况紧急,承办法官及时来到吴某成家中,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除对吴某成进行询问外,还找邻居及村干部进行了相关调查。经调查,吴某成现年87岁,妻子已死亡,现与45岁的养子吴某光共同居住。吴某光醉酒后常会殴打辱骂吴某成,经亲戚及村干部多次劝说吴某光均无收敛。7月6日,吴某光在未醉酒的情况下因琐事再次殴打并用刀逼迫吴某成,致吴某成被石头砸打昏厥,经亲戚报警后,吴某光于当日被文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吴某光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因惧怕吴某光回家后报复,吴某成只能通过申请保护令的方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因吴某成将于7月22日结束拘留,案件紧迫,承办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吴某光对吴某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吴某光威胁、骚扰、跟踪吴某成及其近亲属;责令吴某光搬出吴某成的住所。7月19日,承办法官到文山市看守所将裁定书送达给吴某光,并对吴某光作了批评教育,吴某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检讨,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借酒发疯,会照管好老人并发展好家庭经济。《民事裁定书》同时送达到吴某成所在村小组以及文山市东山乡派出所。

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下发,在当前反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具有典型意义。当事人应当学会依靠法律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也将不遗余力的尽职尽责保护好当事人的利益。

(杨艳)

(编辑 郭韦)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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