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370余万 警方刑事拘留责任人4名
发布时间:2018-02-27 07:44:17
2月15日,文山市公安局经过工作,侦破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事拘留4人。
2016年10月,文山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由劳务公司负责位于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一项目工程的具体施工。因劳务公司无建筑资质,文山市住建部门向该项目工程下达了停工通知,但该公司仍然继续施工,直接导致163名务工人员的工资共计370余万元被拖欠。
2018年2月5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地产公司”和“劳务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地产公司”和“劳务公司”足额支付拖欠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但两公司一直未支付。“地产公司”负责人何某、“劳务公司”主要负责人曹某、张某、高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案件后,文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一面向被拖欠工资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务工人员情绪,避免务工人员通过极端方式讨薪;一面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相关公司责任人的打击处理。经过调查,于2月10日至15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曹某、张某、高某进行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稿:文山州公安局 肖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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