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马关县成功办理一起恶意逃避执行案件
低价变卖查封车辆、虚假辩解妄图脱罪……面对这样的“老赖”,检察机关如何“亮剑”?近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通过立案监督、引导侦查,成功办理一起恶意逃避执行案件,被告人最终获刑,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路某某因民事债务纠纷,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阶段,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两辆价值17万余元的机动车,并明确告知路某某禁止擅自处置。路某某明知车辆已被司法查封,仍将车辆以2万余元的低价私自变卖,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公安机关接到县法院移送线索后未予立案,县检察院依法开展立案监督,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涉案车辆去向不明、路某某多次虚假辩解的难题,检察机关精准引导侦查、督促跨省取证,串联关键证人证言及车辆卡口记录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一举戳破嫌疑人虚构事实、逃避追责的谎言,促使路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4月16日,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路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来源:马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唐雪娇 美编:冯鹤 二审:关伟韦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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