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法院:全链条发力,走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
2026-04-22 16:08

从城市广场到深山村寨,从普法课堂到巡回法庭,从个案惩处到源头治理,文山市人民法院立足集中管辖四县市环资案件职能,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主线,坚持“维护法典权威、维护生态安全、维护群众权益”全链条发力,走出了一条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新路径。

源头预防:把法治声音送到群众心坎上

文山市法院坚持普法先行,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城乡末梢。

在文山市城南客运站,文山市法院干警手中的法典宣传海报格外醒目。他们用群众听得懂、喜欢听的乡音,把“野外用火违法”“毁林要担责”等条文变成一句句家常话,引得过往群众驻足聆听、频频点头。

百里之外的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薄竹镇,另一场普法活动同样热火朝天。图文并茂的宣传海报、简洁明了的“一图解”折页、法官面对面答疑解惑……市法院将法典宣传的触角有效延伸到了自然保护区的最前沿。

一直以来,文山市法院打破传统宣讲模式,变“法言法语”为“乡音土语”,变“被动宣讲”为“主动互动”,变“单一传单”为“海报+图解+答疑”组合式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典精神播撒进千家万户,从源头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为自然保护区筑起第一道“思想防线”。

中端严惩:把法庭搬进案发山林

聚焦“办铁案、护生态”目标,文山市法院探索形成“巡回审判+庭审观摩+生态修复”特色模式,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巡回审判开到案发地。市法院将法庭“搬”进案发山林、自然保护区辖区,让群众在家门口旁听庭审、接受法治教育,直面法槌威严,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恢复一片、教育一方”。

刑事惩罚与生态修复并重。在案件审理中,市法院始终坚持刑事惩罚与生态修复并重,将“刑事惩罚+生态修复”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以李东(化名)失火罪一案为例,被告人李东因烧荒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1.2783公顷。市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同时责令其补种树苗500棵。判决生效后,李东积极履行修复义务,在文山市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补种树苗500棵。

据统计,2023年以来,市法院通过“刑事惩罚+生态修复”的方式累计补种树苗超千株,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修复环境的有机统一。

后端延伸:把工作站建成百姓家门口的“司法前哨”

市法院打破“重审判、轻延伸”的传统模式,将司法服务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调解”延伸,联合文山市国家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在摆依寨管护站挂牌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 

工作站集生态恢复、公众参与、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以案释法等六大职能于一体。法官定期驻点,为林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对潜在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诉前调解;对判决确定的生态修复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补种的树苗成活、修复的生态见效。

“工作站就是我们在山里的‘法律诊所’,有啥不懂的、想不通的,随时可以来找法官聊聊。”摆依寨一位护林员这样评价。

从普法宣传的“入脑入心”,到巡回审判的“以案示警”,再到法律服务站的“扎根守护”——文山市法院将生态环境法典的要求,融入审判、执行、调解、宣传的全链条、各环节,以司法之力守护美丽文山,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文山最亮丽的名片。

(来源: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李娟 美编:张振飞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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