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人员推开西畴县鸡街乡九旬老人胡某家的木门时,眼前景象令众人心头一震——泛着霉斑的破棉絮裹着老人单薄的身躯,清冷的土灶上积满灰尘,案头那半碗腌菜早已生出灰白绒毛。更令人心酸的是,这位养育了二子五女的老人,二十余载风雨中竟被亲生骨肉如踢皮球般推诿赡养之责。工作人员轻抚老人颤抖的肩头,听见胡某浑浊的泪眼中挤出椎心泣血之语:“含辛茹苦拉扯大七个娃,到老却连口热汤都喝不上!”
为破解这起“老无所依”困局,西畴县鸡街乡综治办迅速联动派出所、司法所,组建专项调解组。次日,七名子女被悉数召集至老宅,一场情、理、法交织的调解就此展开。
调解现场,子女们互相推诿的场景与当年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画面形成强烈反差。长子振振有词:“当年分家时我已多担了半亩田,该老二多尽孝!”次子却推脱:“我家小孙刚出生,正需人手,该让女儿们管!”司法所老杨拍案而起,以情动之:“你们可记得?母亲曾挺着十月孕肚为你们缝补冬衣,父亲曾挑着百斤重担翻山越岭供你们读书!如今他们佝偻的脊背撑不起炊烟,浑浊的双眼望不穿归途,你们身为父母,难道不懂养儿之艰?如此回报,可对得起良心二字?”
综治办小王则俯身在青砖地上画出大树图:根须盘结处是父母,枝叶繁茂处是子女。“断根的树岂能存活?乌鸦尚知反哺,羊羔亦能跪乳,若连畜生都不如,怎配为人父母?你们的孩子正睁眼看着——今日如何待老,明日如何被待!”
派出所民警最后以法慑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明文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给付赡养费!若构成遗弃罪,最高可判五年徒刑!望诸位三思!”
三重攻势下,七子女终是羞愧地埋下了头。最终调解协议达成:由三女儿胡三接双亲至家中照料,其余子女按经济能力分摊赡养费——儿子年付1200元,女儿年付600元,医疗费用与身后事亦作了明晰约定。调解书上一个个鲜红的手印,既是子女们对父母晚年的郑重承诺,亦是对文明社会道德底线的有力守护。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路;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胡某夫妇的遭遇,恰是部分农村养老困境的缩影。而当法律为孝道托底、制度为亲情护航,当“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的千年契约重获敬畏,每个苍老的生命方能体面地走完最后一程。每一次对老人的搀扶,都是在托起我们自己的未来——因为今日如何待老,明日便如何被待,这恰是文明最朴素的轮回。

(来源:西畴县司法局)
(编辑:董飞 美编:冯鹤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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