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南疆·看文山|文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为公众利益撑起法律保护伞
2025-11-04 16:34

近年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重点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盘龙河是文山市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污染。一直以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盘龙河流域环境治理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多措并举开展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突出一湖一河,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检护民生”等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强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助推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检察监督职能。



强化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凝聚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立与水务、林草、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案件处理信息,建立移交案件线索、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逐步构建“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工作格局,实现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最大化。

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整治。持续深入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长江警示片线索移送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追究违法人的生态损害责任。针对侵害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行为,充分借助无人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等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以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座谈会、听证会、“河长+检察长”巡河检查、人大代表等参与、整改“回头看”等多种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责履职。

自2021年以来,共办理与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通过案件办理解决了污水直排、私搭乱建、河段周边雨污混流、无证屠宰、无序养殖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共清理了黑臭水塘及排污口56处、拆除河边违规养殖场所30处、违法建筑物116处(违法建筑面积32345.11平方米),督促拆除或选址重建垃圾焚烧和堆放点10余个。盘龙河系列案的办理,为文山“母亲河”带来了焕然一新的面貌,也为边疆地区基层治理提供了良好样本。

坚持府检联动,“人大+检察”助推国有资产管理

面对文山市辖区内大部分闲置校舍存在长期闲置、无人管护、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坚持府检联动,同向发力,扎实开展为期半年的闲置校舍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提高政治站位,争取监督支持。高度重视闲置校舍盘活利用工作,及时向市委、上级检察院、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开展闲置校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支持,为顺利开展闲置校舍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府检联动,精准摸清底数。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分级全面排查和检察机关自行摸排的方式,确保数据收集全面、准确。

“人大+检察”同向发力,破解闲置校舍治理难题。积极利用“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实地调查了解,针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良好意见和建议。

利用诉前磋商机制,推动共管共治促整改。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志愿者等代表参与磋商座谈会,通报“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情况,列举证据材料,让参会人员对文山市辖区内闲置校舍长期处于闲置等情况有全面了解。同时会议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以及整改要求、时限等,督促各职能部门要抓好整改,加强沟通协作,多举措推动闲置校舍资产的盘活利用,使其发挥最大效用。

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以法治力量推动整改。针对行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

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为检验闲置校舍整改成效,防止虚假整改,会同职能部门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并邀请人大等代表召开整改成效评估会,确保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闲置校舍专项监督,共排查出289所闲置校舍,督促整改后盘活利用276所,盘活率95.5%。该案的办理不仅有效推进产权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在明确闲置资产权属的同时推进闲置资产得到盘活利用,也为文山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担当。

坚持“刑事+公益诉讼”,守护美丽文山建设

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护美丽文山家园,本院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一方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行为,强化刑事与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及时移送案件办理信息,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采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制度优势,利用诉前磋商程序,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其对生态进行修复或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



自2021年以来,本院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0件,提起诉讼21件,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替代性修复补种树苗3000余株。同时在2021年底,本院与市林草局联合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办公室”,该工作机制的成立,为生态修复提供良好平台,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保护公益的良好法治效果,机制自成立以来,共完成生态修复1000余亩。

(来源: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娟 美编:向传帅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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