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检察院“阳光司法”破解野生兰保护难题
野生兰在文山市分布广泛,却因群众习惯采导致相关案件高发。近年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中能动履职,聚焦办案环节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主动加强与文山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林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多维度综合施治,着力破解野生兰保护治理难题。
为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该院积极探索“阳光公诉+公开庭审+部门联动普法”的闭环举措——主动与法院协商,将庭审现场“搬”进恒丰花鸟市场,打破“案结事了”的传统办案模式,用“看得见的庭审”代替“纸上普法”,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明白法律红线,实现“公诉一案、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深化“跨部门联动普法”,在庭审后迅速联合森警大队、林草局野保办开展专题宣传,充分整合司法、执法部门力量,通过案例解读、挂图示例、法规宣讲等形式,将庭审警示延伸为常态化法治教育。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政府、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对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以司法办案为支点、多部门联动为杠杆”,以法治担当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云南法制报)
(编辑:董飞 美编:冯明兰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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