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民,司法先行。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府院联动”作为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主动牵头、精准发力,以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切实以司法力量保障当事人权益。
创新搭建“立案前端把关、诉前主动纠偏”的前置审核工作机制,由立案庭先对行政案件基本信息、证据等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初审,再由行政庭对行政案件进行合规复审,两部门联动开展诉前双审查。针对材料不全、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事人,一次性释明补正要求,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同时从源头防范无效立案。
建立案件分类甄别机制,对经初步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履职存在不规范或者认为有调解基础的案件,落实“三步联动解纷法”。一是由法院牵头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共同协商最有利解决方案;二是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履行,落地协商方案;三是在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实质保障的前提下,促成其自愿撤诉,三方同向发力,力求实质性化解争议,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近两年,通过府院联动当事人主动撤诉14件、调解1件、先行支付工伤待遇1件。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方面,开庭前将传票同步抄送司法局,按季度向县司法局填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败诉情况,共同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6年向司法局同步2次行政案件情况。另一方面,若遇出庭人员非行政机关负责人或无效出庭情况,及时通报县司法局掌握。202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的堵点,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由政法委牵头召集有关单位集中会商研究,通过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释法明理,多方沟通协调,助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的痛点、难点,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以获得专业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高效化解纠纷。近两年与政府、县委政法委会商案件11次,向上级法院汇报4次。
砚山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先行化解、多元化解长效机制,持续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来源:砚山人民法院
编辑:李娟 实习生:何丽娟
美编:冯明兰
二审:侯佑琴
终审:郑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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