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能安安心心种菜了。王法官,你看这苞谷长得多好。”
近日,富宁县人民法院木央法庭法官前往田蓬镇龙哈村开展回访时,村民罗阿姨正在置换来的新土地上,悉心照料长势喜人的玉米苗。她指着眼前一片绿油油的玉米苗,脸上满是笑意。谁能想到,这块地在一个月前还是邻居杨大爹的自留地。两家因土地边界引发排除妨害纠纷,差点伤了几十年的邻里情。

杨、罗两家系同村邻里,宅基与土地相互毗邻,杨大爹家出入要经过罗阿姨家的土地。2023年初,双方协商一致后,杨大爹在罗阿姨的土地上修了一条通行小路,方便日常出行。而后,杨大爹在未与罗阿姨再次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将原有小路拓宽至两米,长期占用部分土地。2025年底,心存不满的罗阿姨在该通行道路上种菜、堆放石块,导致杨大爹家出行受阻。后杨大爹多次与罗阿姨协商处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万般无奈下,杨大爹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罗阿姨排除妨碍、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若简单判决只能解决表面纠纷,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的根本矛盾,甚至会让邻里隔阂愈发加深。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守护邻里和睦,法庭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启动府院联动联调机制,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赴现场勘验核查。
经多方核查,纠纷源于双方沟通不足:杨大爹私自拓宽道路、占用他人土地未作补偿,损害了罗阿姨的合法权益;罗阿姨采取堵路、堆石的过激方式维权,进一步激化了矛盾。找准纠纷症结后,联动调解团队确立了“法理融通、情理兼顾、就地化解”的调解思路。

摸清事实、厘清权责后,承办法官联合多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对双方开展谈心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换位思考疏导,积极搭建协商沟通桥梁。在工作人员的细致劝导下,双方很快放下对立情绪,明确表达了自愿调解的意愿。调解过程中,罗阿姨主动表示愿意清除道路障碍物、恢复通行,同时提出希望杨大爹以地换地的方式,对被占用的土地予以补偿。
针对该合理诉求,工作人员结合土地实际情况多方协调、反复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由杨大爹将自家后墙外的菜地划分部分地块,置换补偿罗阿姨被占用的土地,供罗阿姨长期耕种使用。考虑到罗阿姨行动不便,杨大爹主动提出自行清理道路堆放的石块,彻底消除通行障碍。
随后,在法庭、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全程见证和实地丈量下,双方确认了置换土地的四至边界,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杨大爹亦依法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这起僵持已久的邻里土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昔日隔阂消散,邻里重归和睦。

小纠纷连着大民生,小治理守护大和谐。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木央法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进基层诉源治理的生动缩影。通过整合司法、综治、基层调解力量,构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共治”的基层矛盾化解新格局,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解”的治理成效。
今年以来,木央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处、联动化解、以案释法等多元方式,精准化解各类乡间邻里、土地权属等纠纷30余件。同时通过真实案例开展普法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辖区群众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积极涵养守望相助、和睦友善的文明乡风,从源头上减少基层矛盾隐患,以司法力量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来源:木央法庭
编辑:董飞
美编:向传帅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35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