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府院联动机制效能,联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协同,实质性化解一起发生在校园的未成年人伤害纠纷,并同步跟进开展现场精准普法,推动司法服务下沉至矛盾化解最前端,以全链条柔性司法举措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
难解的矛盾:
教室里的冲突,拖到毕业的隔阂
2026年4月,富宁县某学校教室内,小赵、壮壮与同学小智发生冲突,二人对小智实施了殴打,一旁的小福在现场负责望风。这场突如其来的校园伤害事件,不仅给小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更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双方家庭、学校之间也因此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即便几名学生已经毕业离校,多方依旧没能就赔偿与道歉事宜达成一致,纠纷像一根刺,扎在几个家庭的日常里。
温情调解:
把法理揉进情理,把对立化成理解
为了不让矛盾继续发酵,避免孩子们带着心结走向新的人生阶段,学校主动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化解纠纷。富宁法院接到联动通知后第一时间响应,主动选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擅长温情调解的干警赶赴现场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调解员们没有急于划分责任,而是先耐心倾听小智和父母的委屈与诉求,再分别与几名涉事孩子和家长单独沟通,一点点梳理事件的完整经过,一步步厘清各方的责任边界,用共情式的疏导慢慢消解各方的对立情绪。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小智父母与小赵、壮壮、小福的监护人以及学校终于放下隔阂,当场达成一致意见,签下了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
高效办结闭环,避免二次伤害
为了让这份带着温度的调解协议真正落到实处,杜绝事后反悔、纠纷反复的可能,调解员现场主动引导所有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秉持“护佑少年、高效便民”的理念,第一时间为该案开启未成年人纠纷快速办理通道,依法对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裁定,既大幅减轻了各方当事人的诉累,更避免了纠纷久拖不决给几个孩子造成二次心理伤害。
现场普法:
面对面讲清边界,实打实筑牢防线
司法确认程序结束后,承办法官没有让大家直接离开,而是就地开启了一场“接地气、有温度”的面对面普法小课堂。法官结合这起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真实案例,用孩子们听得懂的大白话,细致解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条款,清晰讲明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与违法性,既给孩子们划清了日常行为的法律边界,也给在场的家长们明确了监护人必须履行的法定教育责任。
没有生硬的说教,只有推心置腹的交流,普法结束,几名涉事孩子红着脸低下了头,真正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也让在场的家长们恍然大悟,明白了日常监护教育里被自己忽略的细节。
府院联动:合力共写“护苗”答卷
今年以来,富宁法院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府院联动解纷机制,精准破解调解协议“易反悔、无强制、难落地”的痛点,推动矛盾纠纷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实质性一站式化解。上半年,全院依托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开展精准普法宣传8场次,覆盖校园师生及重点群体超千人,司法保护与普法宣传双向发力,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防线。
法官普法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不得虐待、遗弃、家暴未成年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吸烟、饮酒、赌博;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辍学、夜不归宿;应当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充足休息和身心健康。严禁以打骂、体罚、变相体罚等方式教育孩子。
未成年人遭遇欺凌、家暴、侵害,可拨打110报警、12345政务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求助;任何人不得纵容、包庇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人都是守护者。
来源:富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刘虹
美编:冯鹤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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