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文山市法院巧用
“诉前保全+先行调解”解纷模式
高效化解一起诉讼标的额达千万元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充分体现出财产保全的“刚性约束”与
诉前调解的“柔性化解”的深度融合
既为矛盾纠纷化解按下“快进键”
又为当事人权益筑牢“防护墙”
让司法服务更高效、更便捷
2022年,某建设公司与某院校就某工程项目签订系列施工合同,总金额达三千余万元。项目竣工交付后,某院校却未能完成结算审核及支付工程款。某建设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并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保全先行,稳固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快速审查保全材料,于当日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完成保全申请的查封冻结措施,为后续纠纷化解筑牢“财产安全防线”,从源头守住申请人合法权益。
听证释法,引导调解
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为实质化解纠纷、避免“一裁了之”,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向双方阐明法律规定、分析事实情理,并敏锐注意到,尽管双方情绪对立,却均表现出尽快解决纠纷的意愿。听证结束后,承办法官又分别与双方代理人展开多轮“背对背”沟通,细致剖析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引导双方理性协商。
和解撤诉,案结事了
在法官的专业引导与积极促推下,双方最终坐下来协商,成功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协议签订当天,某建设公司即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撤回起诉。经法官依法审查,于次日裁定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措施。至此,这起标的额大、矛盾突出的纠纷,在诉前阶段获得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保全不是目的,而是促推案结事了的一种方式。只有将法律的刚性权威与调解的柔性智慧有机结合,才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不仅以诉前保全筑牢权益“防护墙”,更通过先行调解推动矛盾纠纷从“有解”走向“优解”。下一步,文山市法院将深入完善“保全+调解”联动机制,让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源头性化解,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刘虹 美编:陆军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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